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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两弹一星干部学院基本建设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来源:保障部 发布时间:2023-04-01 09:48

青海两弹一星干部学院

基本建设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为加强基本建设建筑材料、设备采购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采供双方各项活动,明确双方责任,保证采购工作有序进行,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防止采购中的经济犯罪及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确保工程优良、干部优秀“双优”目标的实现,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基本建设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物资采供合同文件,严格按照工程投资制定的“材料设备报价流转、审批程序”规定开展工作,严格按合同办事。

二、在洽谈有关材料、设备采购事宜时,要坚持在同等条件下具有ISO9002等资质、生产场地规模、质量上乘的企业优先的原则。所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获取不正当利益,搞不正当交易,损害学院利益。

三、对工程中批量大、价值高的材料、设备应采用询标方式,并由学院基本建设领导小组项目监督组(以下简称项目监督组)、综合部等部门共同参加材料市场进行考察,货比多家,初步确定材料样式、品牌、单价等,由学院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材料报学院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四、坚持对初步确认的厂家深入了解其产品、安装、售后服务等情况;及时收集其用户单位的情况反映。

五、坚持由监理与建有关人共同参与谈判、定价的原则。

六、如果需要赴厂家实地考察的材料,无论路途多远、时间多晚,必须做到拒绝接受供应方宴请以及任何与业务有关的邀请、礼品等。

七、基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批准的主要材料的样式、品牌、价格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和跟踪审计单位。

八、基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施工单位和建设中所用的主要材料进行控制监督。

九、项目监督组、保障部负责对主要材料质量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主要材料质量控制程序独立发表意见,对主要材料质量控制程序执行的规范性负责。

十、招(投)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织进行实施。

十一、为维护学院利益,防止几家参建参供单位联合起来搞串标等非法活动,对未达到施工合同规定质量等级标准和施工管理的施工单位,取消今后参加招(投)标资格,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要本着合理低价,选最好的参建参供单位,购最好的物资、建最好的工程的原则。

十二、本办法由基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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